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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2-05-19 15:56 作者:丝路纵横编辑部 来源:《丝路纵横》杂志

    (文/《丝路纵横》杂志社编辑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改革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谱写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扶危济困兜底民生


        民政、民生、民心,事事关系百姓。民政工作是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扶危济困的德政善举。鲤城区民政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医保、人社、残联等单位的联动,强化数据比对,以重大疾病患者、登记失业人员、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进一步提高低保覆盖率。当前鲤城区最低生活保障为每人每月775元,现有低保户502户807人,截止2021年12月份发放低保金约581万元。
        完善低保审批及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发挥低保资金最大效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1年以来有46户74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44户66人注销。做好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全区现有特困人员121人,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212多万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临时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外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2021年,全区共救助困难群众73户次,发放救助金37.5万元。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的工作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摸底排查,重点整治“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实际排查2897人,排查对象中纳入低保15人,纳入特困2人,实施临时救助21人。
        儿童福利更加严实高效。开展助孤工程。当前鲤城区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福利机构内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同时扩大困境儿童救助范围,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的未成年人,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补贴。鲤城区现有社会散居孤儿3人、集中供养孤儿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人,2021年共发放基本生活补贴39万元。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争取2021年“福蕾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形式,于2021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推动开展儿童关爱网络、信息建设、课外关爱、心理健康、司法援助、政策宣讲等工作,提升鲤城区儿童关爱服务,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

        保障特殊群众福利。做好全国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及补贴发放,确保信息线上线下同步,随时可查。2021年以来共发放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39万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自2021年10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92元。本次提标惠及全区近830名残疾人,并对需要补发的残疾人应补尽补,2021年1至9月补发金额7.63万元。2022年,鲤城区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街道办事处,持续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鲤城区继续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以海滨街道为试点,打造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着力打造“家门口”养老院,已投入40余万元完成石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面积增至500平方米,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多元化养老服务,现即将投入使用。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争取市级支持,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地受限问题,并在家庭适老化改造基础上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建设,为失能、部分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的机构式照护服务。
        创新思路,探索开展“物业+养老”项目,推动新建小区或住宅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推动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安保巡查、食堂、家政服务等优势,拓展服务功能,建立一支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队伍,为小区独居的老年人提供巡访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家政、娱乐休闲等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推广建设长者食堂,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堂食、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送餐、为在周边社区活动的老年人提供配餐等服务。目前已投入45万元完成金龙街道居家社区养老照料中心食堂的提升改造,实现“1+1+N中心带站”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依托鲤中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举办爱心食堂,为和平社区及周边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及环卫工等群体提供服务。
        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每个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平均4万元、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均2万元的标准,现已发放补贴156万元;为4个社区争取市级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奖补资金3.8万元,鼓励社区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投入12万元,完成东北社区等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效益。引进第三方,对于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运营建议,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对于有需求、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长者食堂等,在运营补贴政策予以倾斜,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益。
        推动养老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发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补贴19.96万元,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2021年以来新增养老机构2家,慈园金山养老院和仰德医院养护中心新增床位62张。目前全区已有养老机构5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有鲤城区社会福利院1家,民营养老机构有江南老年颐乐园、兴贤医院养护中心、仰德医院养护中心、慈园金山养老院等4家。养老床位数共2056张,其中民营养老床位1746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84.92%;护理型床位1050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51.07%。2021江南老年颐乐园、兴贤医院养护中心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养老机构。至此,全区已形成高中低档配置齐全、覆盖全区的机构养老新格局。
        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人才是关键。鲤城区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组织人员参加泉州市民政局联合北京传文盛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千场万家养老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线上公益培训;组织153名护理服务人员参加福建省民政厅在江南老年颐乐园开办的为期5天养老护理员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鲤城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助老员200余人提供线上培训,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按照8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为全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2021年为3581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433.62万元。每年重阳节期间,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开展百岁老人慰问活动,2021年共发放慰问金9.1万元。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供养、重点优抚等7类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基础服务,现有服务对象4449人。


       完善社区治理机制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新时代,要结合基层实际,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鲤城区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不断推进新型社区治理。结合实际,选择江南街道火炬社区、海滨街道东鲁社区等2个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作为2021”共建共享“新型社区治理试点社区;选择开元街道开元社区、鲤中街道升平社区等2个社区为2021年市级城乡社区服务站,目前投入资金48万元。推动街道社工站建设。根据市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预计投入110万元,在8个街道办事处推进街道社工站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效能。社工站以街道为依托,深入基层一线,以社区内的老年人、儿童及其他特殊群体为重点,开展多样化社会工作服务。
        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街道做好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市文件出台了《鲤城区2021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鲤城区2021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推进表》,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业务指导;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对各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同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81个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组织区直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报名参加202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做好考前辅导专题培训工作。今年共有209人参加社工考试,培训209人次,鲤城区每万人报考人数达到5.28人。同时动员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确保社会工作者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专业水平、能力及服务质量。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021年共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1家,其中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1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31家,其中社会团体10家、民办非企业21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2家。目前全区共有登记全区性社会团体14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2家。严格落实年检工作,对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不来参加年检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根据规定将其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截至目前通过年检的社会组织共220家。
        开展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2021年度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等级评估工作,鲤城区共有12家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获得5A等级1家、4A等级2家、3A等级5家、无等级4家。推进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及随机抽查。自2021年11月起对20家社会组织开展财务专项审计,以及对15家社会组织进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联合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部门,督促各行业协会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发现未经登记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2家,已引导其按照正规流程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对社会组织展开财务专项审计及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已对35家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增强移风易俗实效。推进惠民殡葬,严格落实政策,持续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2021年累计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74.8万元;开展座谈、现场督查和实地调研等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及文明治丧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倡导婚事简办,推行免费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同时为前来登记的新婚夫妇发放婚事新规告知书,大力倡导婚事新办的文明新风。通过悬挂海报、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法规。
        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工作。及时设计并发布了鲤城区清明节预约祭扫平台,覆盖全区11家村级骨灰寄存单位,同时借助鲤城微视、文明鲤城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2021年该预约祭扫平台清明节期间共预约3511人次。指导各街道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横幅等方式推广网络祭扫,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还设立工作专班,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进清明祭扫工作,确保祭扫期间安全有序。2022年还拟投入20万元建设鲤城区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将各骨灰寄存单位的存放情况纳入监管,并实现骨灰寄存和迁出的动态管理,防止骨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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