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李鸿阶,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务院侨办咨询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会长、福建省自贸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己出版和主编专著十多部,在《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等刊物发表论文近两百篇,多次荣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
廖萌,福建社会科学院华侨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华侨经济、区域经济。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坚持主动作为,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并举,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并重,着力在互联互通、海洋合作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福建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划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2015年11月,福建省发改委、省外办、省商务厅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中提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建设将以泉州市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福州、厦门、平潭等港口城市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三明、南平、龙岩等市为海上丝绸之路腹地拓展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福建各地的地缘、人缘、历史文化及对外开放、产业发展等优势,强化沿海港口城市的支撑引领作用和山区城市的承接拓展作用,合理确定重点合作领域和区域,形成整体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的新优势。
2016年1月,泉州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率先制定了《泉州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行动方案》,提出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布局实施六个努力方向和十个行动计划,致力在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中发挥先行作用和重要支撑作用,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点城市和开放门户。2016年11月,福州市在发布《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中提出,在3年内集中实施十大重点任务和一批重点海洋经济项目,确保到2020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7000亿元;到2025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三分之一。《方案》确定了七大发展定位和十大重点任务。
2018年6月5日,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努力把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成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创新引领示范区、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并就这一目标提出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海丝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构建海丝协同创新网络、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区和深化两岸科技交流合作等五大重点任务。
泉州九日山祈风石刻 高泽漳摄
福建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
近年来,福建省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在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海上通道加快拓展。通过整合优化沿海岸线资源,集中力量打造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核心港区,加快形成福州、湄洲湾和厦门三大港口群,全面推进海上通道建设。目前,福建省已经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171个,具备停靠世界集装箱船和散货船最大主流船型条件。2017年,福建省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2亿吨,超过天津市;集装箱1565万标箱,超过台湾;集装箱外贸航线121条,友好港口数量达到14个。福州港、厦门港分别与东盟第二大港——马来西亚巴生港建立友好港口关系,积极开展港口建设、运营管理和物流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空中通道不断加密。福建省积极拓展空中通道,打造福州、厦门两大“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全面提升晋江、武夷山、冠豸山、沙县四个区域干线机场,重点开通和加密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空中航线。截至2017年底,福建省共开辟了空中国际航线53条,港澳台航线17条,国内航线275条,旅客吞吐量突破4300万人次。
联运通道逐步完善。福建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30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突破5200公里,已提前实现“市市通动车、县县通高速”的目标。福建省鼓励发展海铁联运,已经开通厦门——罗兹、厦门——阿拉木图、厦门——莫斯科,以及以平潭、福州为起点的中欧、中亚国际货运班列,开始承揽台湾地区货源,实现“海丝”与“陆丝”的有效对接,不断扩大经贸合作空间。
经贸平台加快构建。福建省充分利用“9·8”等各种展会,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流合作平台。相继举办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暨国际产能合作研讨会、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亚洲合作对话(ACD)工商大会、中国福建周以及福建品牌海丝行等各类研讨会、展览会等。通过这些经贸合作的载体平台,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
对外投资不断升温。截至2017年底,福建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境外分支机构达到2533家,中方协议投资额266.4亿美元。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项目有256个,协议投资额61.5亿美元。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新增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33个,投资额1.2亿美元,投资行业以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为主。福建省投资港澳地区的热度不减,2018年1-8月投资香港备案项目41个,其中新批30项、增资11项,同比增长86.4%。截至2018年8月,福建经备案(核准)在香港设立的境外企业与分支机构共1102个,中方协议投资额合计100.9亿美元。
双向贸易有效拓展。福建省在推进与“海丝”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方面,实现了双向贸易有效拓展。在加快转变贸易方式,鼓励省内企业到“海丝”相关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仓储基地、商贸物流基地、展销中心、营运中心和跨境电商配送中心,拓展建材、轻纺、机电产品与资源性产品的互换贸易,促进建材、纺织、机械等工业产品出口快速增长。2017年福建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达到3665.4亿元,同比增长14%。2018年前三季度福建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达到300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1%。其中,印尼、菲律宾和沙特阿拉伯为福建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进出口伙伴。
远洋渔业加快发展。福建省是我国第四个海洋经济试点省份,远洋渔业发展早,呈现出速度快、规模大、产值高、装备强等特点,占据全国多个“第一”,包括船队规模增量、远洋渔业企业自有渔船平均拥有量、平均单船产值等均居全国第一。目前,福建远洋渔业企业达到29家,外派远洋渔船540艘,已经建立9个境外远洋渔业综合基地,境外渔业养殖面积超过12万亩,数量与规模均居全国前列。
合作平台得到加强。福建省通过举办海峡(福州)渔业周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平潭国际海岛论坛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强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洋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重要平台,积极申报“海合”基金项目,已有中国-东盟海洋学院、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3个项目获得“海合”基金扶持,累计扶持金额达到1.5亿元。其中,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暨交易平台项目于2015年3月正式运营后,至今已发展会员358家,发展交易商2128家,每年海产品交易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
文化精品走出去。福建省着力打造两张“海丝”文化主题名片,大型舞剧《丝海梦寻》和“丝路帆远——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精品图片展”频繁应邀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演展,引起当地民众强烈共鸣,为双方文化融合注入了新活力。厦门南洋文化节、泉州亚洲艺术节、福州丝路电影节等文化交流品牌活动影响力与日俱增。实施“福建菜海外推广计划”等惠侨工程,建设了一批福建文化海外驿站、闽侨书屋。
友城友港合作不断强化。深化国际友诚合作,与泰国孔敬府、马来西亚沙捞越州、越南广宁省等正式结为省级友城关系,福建省的省、市、县三级国际友城超过 100对。港口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持续提升,福建省已开通130条集装箱外贸航线,并与世界上14个重点港口建立友好港口关系。其中,新加坡、印尼等地企业在福建建设经营码头,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有33个泊位,在建及拟建的码头项目达到20个。
教育交流交往持续加强。在加强教育和青年交流方面,福建省积极用好省政府奖学金、省长奖学金和国际友城奖学金等平台,设立外国政党干部培训基地,成立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福建省国际友城联络员培训班”。目前,福建省与海外和港澳地区600多个华侨华人社团保持常态化联系,开展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400多期。
自贸区辐射作用显现。充分发挥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先行优势,积极开展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合作,实行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增强“多区叠加”政策效应。自挂牌以来至2018年6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新增内、外资企业达到70347户,注册资本15962.39亿元人民币,分别是挂牌前的4.56倍和7.18倍。其中,新增外资企业3415家,合同外资额248.1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同期的50.4%、48.4%;新增台资企业2068家,合同台资额58.92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同期的55.1%、59.8%。
金融服务创新加强。福建省已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创新发行全国银行间市场首单“一带一路”债券,创新推出国内首单服务“一带一路”的“债券通”债务融资工具,为海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保险等全方位支持。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从更高层面上吸引更多的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福建。积极推动设立‘海丝’核心区建设基金、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基础设施建设及国际产业合作基金等专项基金,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助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积极扩大中长期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积极发挥风险分担和融资促进作用,构建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保障平台,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鼓励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福州、泉州、厦门、平潭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支持台资企业参与福建省港口设施建设,密切闽台海上运输合作。鼓励“走出去”发展的福建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与台资企业合作,共同携手拓展东盟、中东国家等国际市场。积极推进祖地文化、民间文化载体平台建设,进一步讲好“海丝”故事,增进台湾同胞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认同感,增强他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和坚定信心。
厦门鼓浪屿一瞥
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建议
加强通道设施建设。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核心港区、集装箱码头建设,着力完善港区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调整优化港区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深化同港同策,加快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实现各大港区特色发展。借鉴和学习其他省市做法,对港口资源开发利用和资金安排予以政策支持,如在港口用地上,进一步研究出台更加优惠政策;在海域使用上,实施先征后返的政策并加大返还力度;在资金安排上,研究出台费改税后港航建设项目融资平台等。要加快完善对外区域陆路大通道建设,尽快打通以泉州、西安、昆明为等边三角形的陆路大通道,推动闽粤经济合作区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工信部在福建增设互联网国际出口,大力推动泉州国际业务出人口局设立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项目。
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善用国家和福建省已搭建的经贸合作平台,进一步吸引更多国家和地区客商参会,大力增强引资引智实效;充分利用亚投行与丝路基金的融资便利,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合作项目。积极推动高新区、产业园区、涉台园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陆地港以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平台建设,促进功能提升,吸引更多的“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投资。深化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市场等海洋经济合作平台建设,推动在境外和中国沿海地区设立分中心或办事处。
巧用政府外事平台。根据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实施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优化经费项目管理,妥善处理好因公出访、对外交流受限问题,更好地发挥好“政府搭桥”“企业唱戏”作用。善用地方外事,做强民间外交,组织各类行业、社团、协会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华侨社团、行业协会、工商团体、知名人士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好“中国福建周”、缔结友好城市等活动平台功能。借助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这一国际性平台,加强与联合国各组织机构的紧密联系,当前要充分发挥由泉州工商界发起成立的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工商理事会的功能作用,积极开展与东盟、中东城市的物流和农业等项目的互利合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办企业和建营销网络的政策措施,提高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走出去”比例。推动银行业同步“走出去”,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在投资项目较多的“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更加灵活的用汇和结算便利,满足企业“走出去”发展的融资需求。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支持政策,对企业拓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兴业。
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类似“国际开发合作署”机构,协调金融、财政、外交等部门,尽责提供相关国家对外产业合作的政策保障,人文、自然环境、金融和基础设施等方面资料,统筹指导企业“走出去”发展,为资本与技术输出保驾护航。在省级层面构建“海丝”沿线国家投资商贸资讯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走出去”项目统筹协调和监管服务机制,由商务、外事部门牵头组织法律、金融、外经、营销等领域专家组成“走出去”专业咨询服务团队,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并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海丝”沿线国家的地区安全、政局变动、投资风险和文化宗教等方面研究,做好风险发布和预警防范;在外向型企业中开展“走出去”情况问卷调查,收集汇总其投资经营的困难与问题,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实施“走出去”本土化战略。着力推进境外经济合作园区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开展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探索创建集群式“走出去”国际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境外投资从单纯出口贸易向投资贸易相互融合方向转变,从单一项目向园区化转变。借用海外华商力量,合理运用华侨华人开设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专业中介机构的评估与应对能力,通过合作入股等形式,推动海外园区及企业发展,包括积极策划侨商与民商联合创业区、建立海外华侨华人杰出青年联络平台。积极宣传福建峰亿轻纺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建服装生产基地,通过“走出去”成功地实现转型升级等典型事例,引导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环保设备、物联网等先进制造业“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福建省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转型。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
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完善营商建设,加快补齐外国人的生活需求,从信息、环境、人文等短板,如增设街区路标、功能指示牌,实行“双语双牌”标识,在旅游景区提供不同语种的无线电导游解说,组织编写搜索引擎上传福建省城市及旅游景点的英文介绍和英文地图;依据外国人通行生活习惯、按照国际惯例提供公共服务,打造国际化生活小区,营造国际化生活氛围等。要以国际化视野培育城市人文精神,广泛开展对外窗口单位的国际化文化教育和培训,增强市民国际交流交往能力,营造开放包容友好的良好氛围及人文环境。
塑造福建特色的城市品牌。借鉴新加坡、韩国首尔和深圳等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找出城市形象核心亮点,加强市徽、市歌、城市口号、城市标志人物、城市碑、城市吉祥物、市花、市树、市鸟、城市标准色等城市国际形象整体设计,塑造特色城市品牌。推动推广城市国际形象工程,支持实施“海丝历史文化新名城”“古城文化复兴”和“古港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建设“一馆多区”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积极在国际舞台上发“声”,展现“影”“形”。
开展更广泛的国际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领事馆、国际商会、国际行业协会等入驻福建,争取承办更多的国际知名展会、高端论坛和国际赛事,不断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经济、文化品牌活动。
建立互动互动的引智体系。近年来,广东省通过开设首个国家级留学报国基地、首个国家级海归创业学院,创建海归创投联盟(深港),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等活动,整合政策支持、创客基地、创投机构和专家导师等各方面资源,为海内外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搭建国际性、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有效激发海归创新创业热情;武汉通过举办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交流会,推动武汉及长江中游城市群知名企事业单位与人才、人才与科技项目的有效对接,促进更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中部地区创新创业。要借鉴广东、武汉经验,发挥好福建省及各地留学生同学会(或归国创业人员联谊会)平台交流作用,提升发展成为集高端论坛、创业大赛、创业学院、创业基会、创新创业园区等为一体的引智引资体系。要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业联络工作力度,依托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闽籍社团挂牌成立的“福建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点”,推动海外人才与福建省产业人才需求、海外高新技术项目与福建省资本、产业有效对接。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清理各地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商务、金融、财政、海关、国检、税务等多部门联动发展的外经贸促进体系,不断提升出口退税、检验检疫、口岸通关等方面服务水平,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经济新体制,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统一开放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拥有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三块“国”字号牌子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目前仅有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建议参照福州新区享有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加快开放开发步伐。漳州市是福建省唯一入选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的城市,建议下放相关管理权限,以利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探索与“海丝”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新模式,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如积极探索漳州产业园区和新加坡裕廊工业园的交流合作,探索在常山开发区设立福建——东盟经贸合作产业园区、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等。
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泉州市是“国家级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现有民营工业企业10万多家、上市企业近100家。要加快推进海陆丝绸之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中银——泉州丝路基金、兴业——海丝文化旅游基金、海陆丝绸之路工商企业发展基金落地工作,积极发挥“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支撑作用;要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创新经验,积极探索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对接民间资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外资私募基金是未来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建议学习重庆的做法,抓紧申请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结汇投资便利化试点,有效吸引庞大的华侨华人资本,助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